科技不论对错,只有利弊得失
一场“反”AIGC革命正在酝酿。
年初ChatGPT 爆火之时,胖鲸曾讨论过其对营销产生的影响;过去不到几月的时间,随着 GPT-4 、文心一言、通义千义等国内外多模态大模型的密集发布,整个社会仿佛陷入了“大模型”狂热。实际效用如何暂且不提,在科技狂欢的“另一面”,一场围绕 AICG 的舆论海啸,却在社交媒体上掀起了巨大波澜。
风暴的中心就是 AI 画师和人类画师的交锋,人类画师指责 AI 的“盗窃”行为,部分画师甚至希望用投喂“有毒”数据给 AI,以维护住自身利益。在 AI 面前,人类久违地体会到弱势地位。
在今天的这篇文章里面,胖鲸找到了包括群邑中国、筷子科技、非凡资本、游戏公司等在内的行业人士,想从另外的角度来看 AIGC 的商业化。
上世纪,“人工智能之父”艾伦·麦席森·图灵曾提出一个著名的人工智能实验,即“图灵测试”,用以判断“机器”是否具备现实意义上的人工智能水平。简单来说,就是在隐瞒对话双方身份的前提下,在问答的过程中,人类是否能够判断出对方为“机器”。
如果你测试过,能够发现 ChatGPT 已接近“图灵测试”成功的阶段(也有人认为已经成功),也就意味着,AI 和人类的界限正在被擦除。曾经专属于人类的一些特性被 AI 享有,如创作权。尤其是工业革命之后,围绕着人类创意,建立起来的社会层面的制度保护濒临瓦解,从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
- AI 是否具备版权,版权的归属如何判定?
- 创作者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
- 今天,我们还需要版权吗?
- 商业市场将产生哪些变化
AI 是否具备版权?
根据国内外关于版权的法律界定,其主体始终是自然人,显然 AI 并不在这个范畴之内。在过去 AI 版权争议案件中,我们也能找到参考。早在 2019 年,来自美国的计算机科学家史蒂芬·赛勒就曾为自己的 AI 系统创作的一幅图像申请过版权,但最终被法院驳回,后续多次尝试无果。
纵观2023年之前的相关裁决,能看到部分国家对 AI 版权问题的态度和判断——AI 不具备版权。
筷子科技 CEO 陈万锋就表示:“与其说 AI 生成的东西没有版权,不如说不受版权保护;因为不是由人创作的,所以没有署名权。”换言之,AIGC 的内容即便是被商用,也不存在侵权等法律纠纷。但问题并非这么简单,AI 在模型训练和使用阶段,极有可能涉及到版权保护的作品。
对此,群邑中国品牌安全总监 Jacob Zhou 认为 AI 应当具有版权,并属于使用 AI 工具的用户,他解释,“一方面,著作权法只保护对于思想观念的独创性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AI学习的作品涉及最终表达,我认为是可能存在侵权行为的。另一方面,在使用AI工具生成作品时,涉及到Prompt提示语的输入,人类已经开始使用自身的思想观念去约定创作的范围和可能的效果,因此AI学习和创作的过程也并非完全的复制和抄袭。最终还是有待后续相关法律的完善。”
AI 是否侵权?
版权问题还没有定论,关于 AI 的“侵权”争议却越来越大。尽管开发者多次解释,采用的是开源模型,训练数据为无版权图库,依然无法消弭创作者的怒火。
最现实的一点在于,在模型已经训练完成的状态下,即使创作者强烈抗议,也无法做出实质性的挽回举措;简单来说,这些数据极有可能已经被训练过了。更为关键的是,在深度学习框架下,开发者自身也无法得知大模型的“思考”方式,更无法分辨在整个链条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筷子科技 CEO 陈万锋认为,判断“侵权”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因为训练大模型只需要用到数字版本,唯一的要求就是高清,既不需要纸质画作,也不需要电子原件,因此很难去定义这一行为。举个例子,大家对着《蒙娜丽莎》拍一张高清照片,拍摄出来的照片是否有版权呢?被用作训练的话,是否会算作“侵权”呢?
假定“侵权”事实为真,责任主体又该如何判断呢?虽然目前国内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但是如果参考国内自动驾驶法律规则的制定,那么在 AIGC 作品之中,责任人归属很有可能会是人类作者。群邑中国Choreograph负责人Vinny Ge也表示:“AI只是创造工具,本身不具备权利和义务,版权责任主体仍应锚定发布者,和包括AI模型提供者在内的获利方,侵权风险在从AI模型训练数据到作品生成发布的各个环节普遍存在,已有相关诉讼案例,需要明确立法,并创新版权授权机制,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AI 内容的确权
不可避免地,“侵权”争议已经成为 AIGC 商业化规范上的首要阻碍。有问题,自然也会有解决方案,目前比较多的观点认为,可以运用 Web3 相关技术进行确权,筷子科技 CEO 陈万锋就表示:“画手可以授权给模型进行训练,初始的模型内容可以生成智能合约,签订之后从这个模型中生成的内容都会有标记,也能够实现追溯。”
当然,追溯背后的工程量巨大,具体效用是否能达到预期还是个未知数,因此也有观点认为并无必要。非凡资本合伙人吴畏就表示:“追溯是件很难的事情。AIGC 就像一个小孩儿一样,不断对知识进行理解重组,这样的内容怎么去追溯呢?”他认为,对品牌而言,可以要求内部或服务商做好“记录”工作,将整个链路分阶段保存下来,才能够避免类似事件对品牌价值造成伤害。
但是比起版权争议的表象,在这个 AIGC 野蛮生长的时代,更大的危险隐藏在冰山之下——AI 内容的确权。从近期很火的换脸、换声音等应用来看,这些技术真正的隐忧还是来自于部分人的非法使用,以及背后催生的灰产。目前在 B 站等平台,所有 AIGC 相关应用视频在醒目处都有进行标识,目的就是将 AIGC 的控制权掌控在人类手中,把握好大众对其的鉴别度和知情权。
尤其是在商业社会,当 AIGC 面向 TO B / TO C 业务,不可避免地需要将存在的违规使用风险降到最低,适当的鉴别工作在现在的阶段也是必要之举。群邑中国品牌安全总监 Jacob Zhou 分析道:“对于生成式AI的产出内容,应当遵循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相关规定,采取技术手段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否则未来人类社会将充满未知者创作的信息,这种人类和 AIGC 共存和未知的形态就像一张暗网,会令商业陷入令人无法置信的境地,最终慢慢吞噬世界。”
AI 值得信任吗?
虽然没有数据验证,但是从成本衡量角度来看,目前互联网上 AI 生成的内容还处于少数;而未来 AI 生成内容和人类内容数量的转折点到来需要多久,市场上有不同的声音。只是在社会发生更深层次的变革之前,任何技术的进步都是充斥着不确定性的。
这个变革可能是版权制度的消亡,也可能是 AI 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规范。资深游戏从业者猫哥就提到,“我个人觉得,关于版权争议的处理会是我们这代人的理念;未来 AIGC 被大规模采用后,可能会是一个‘我必须要做,但没人在意’的事情了。”
而筷子科技 CEO 陈万锋则从另外的角度分析了这件事情:“现在89%美国大学生都在用 ChatGPT 写作业,到未来,互联网上可能 99%的内容都是由 AI 创作的,到达这个阶段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的时间。但是在此之前的过渡阶段,我们仍然需要对 AI 内容进行鉴别、标记。只是,这样又会出现一个新问题,鉴别的工作肯定只能让 AI 去做,那 AI 就变成了裁判兼运动员的双重身份。”
诚然,关于 AI 伦理的话题已经不是新鲜的话题,但在 AIGC 的时间节点,这个问题显得如此急迫的原因还是,AIGC 大幅扩展了人类的能力范围。与其说是 AI 不被信任,不如说 AI 背后站着的人类不被信任。换言之,以目前 AI 的能力而言,不是 AI 在打破版权壁垒,是操纵 AI 的人类游离在灰色地带。这也是为什么各国都一致认为法律规范必须先行。
企业和个人如何自处
尽管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可否认的是 AIGC 将会在社会带来质的飞跃。在这样发展的临界点,企业和个人又该做些什么呢?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第一选择当然是拥抱新兴的技术,并应用到工作生活中。不少品牌企业早就开始利用 AIGC 做一些产品设计、campaign 概念包装的工作,前段时间飞猪和美团买菜的 AI 作画广告,还有钟薛高的 AI 设计雪糕新品也都上了热搜,获得不少 关注度。
当然,更多的企业还处在“打嘴炮”的阶段,宣传先行,此举在蹭热度还是真正转向 AI 还不得而知。筷子科技 CEO 陈万锋就表示,AIGC 这个东西需要慢慢引入到工作中,渗透到写品牌概念、设计包装原型等场景,让 AI 参与创作和决策,而不是上来就内部开个会议,立个项目去专门做。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还是因为企业颠倒了过程和结果,ChatGPT 或者 Midjourney ,归根到底只是工具,最终服务的是商业,需要达成的目的是盈利,以结果为导向来看这件事,公司如此,个人也是如此。
资深游戏从业者猫哥从游戏人的角度分析:“ AIGC 目前还只是表达工具的改变,和对于过去各种数据信息的汇总。最终我们需要的还是一种自我表达,表达本身不会因为工具的改变而失去意义。不管是创新还是微创新依旧具有价值,只是烈度和频度会因为工具变化而变化。”
结语
我们在讨论 AIGC 时代,需不需要版权的时候,更多是在讨论选择造成的利弊。在《黑客帝国》里,墨菲斯给了尼奥两颗药丸,红药丸代表残酷现实,蓝药丸代表虚幻美梦。现在人类就面临着同样的选择,直面 AI 带来的问题,是选择性忽视,干脆放弃思考,还是找到解决方案。
技术没有对错之分,关键在于创造和使用的人,有无对技术保持敬畏之心。也许在未来,人类真的能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只是在此之前,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